关于做好我院2016年度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
Update: 2015/11/16 14:30:32 Visit Total: 2368
关于做好我院2016年度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
暨进一步提高保障待遇的通知
医院各科室:
为进一步拓展保障范围,加大保障力度,推动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持续健康发展,根据龙游县总工会(2015)121号文件指示,现就做好我院2016年度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暨进一步提高保障待遇通知如下:
一、参保对象
我院已参加龙游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。
二、缴费标准及缴费方式
每人每年50元,参保者于11月20前交到财务科李斌处,统一收取后缴入衢州市职工互助保障指定账户。
三、进一步提高保障待遇
取消报销起付线,从2016年1月1日起,衢州市在职职工(含特殊病种门诊)医疗互助保障起付线500元予以取消。原定三档报销比例不变。
实行最低给付标准。一个互助期内,个人自付金额按报销政策核算给付金额少于50元的,按50元支付。
龙游县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电话咨询电话 7017621 12351
龙游骨伤专科医院工会
二○一五年十一月十六日